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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院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4-18  浏览次数:


关于在全院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

学院各分工会、各部门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,决定从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,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练兵原则

1.全员性原则。学院教职员工要全员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。

2.实效性原则。岗位大练兵活动要以“干什么、练什么”“缺什么、补什么”为基本出发点,使大练兵的内容、要求、形式适合学院和教职员工的实际情况,做到练有所得、练以致用、练有所改。

3.创新性原则。大练兵既要体现规定的练兵内容,也要体现岗位、专业和学科特点,创新练兵方式。

练兵形式与内容

1.形式: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。

2.内容:以练为重点,以赛为检验,既要体现全面练兵,提升综合素质;又要注重突出重点,侧重岗位需求。各分工会根据自身工作和专业特点,拓展练兵内容,创新练兵方式,开展课堂教学、教案设计、公文写作、网络办公、教学科研、后勤服务各项能力的学习、经验交流,以各类竞赛形式体现岗位练兵活动的成果,教学岗位侧重提升教学能力,行政岗位和后勤部门侧重提升岗位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。

三、经费使用要求

本次岗位练兵活动经费控制在人均100元以内。经费使用请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闽工[2018]158号)要求,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、技术革新、发明创造、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、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,可进行适当奖励,最高名次奖励每人不超过1000元,其他名次作相应递减,奖励范围不得超过项目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。工作餐及聘请教练、裁判员、评委等工作人员劳务费支付参照文体比赛活动标准。基层工会受行政委托承办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,费用由行政承担。

四、练兵要求

1.广泛宣传动员。各分工会、各部门要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做到人人皆知、人人参与,在学院内掀起岗位大练兵活动热潮,正确引导教职员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练兵计划,积极探索有效的练兵方式,提高教职员工的专业素养,营造“人人学业务、个个当能手”的良好氛围。

2.精心制定方案。各分工会、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特点,本着“本职工作要精、相关工作要通”的原则,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梳理部门岗位技能需求,查找技能差距,制定岗位练兵计划。计划要详细可行、贴近工作、落实到人,要突出一个“练”字,有方法、有步骤、有载体。岗位练兵活动方案提前报送学院工会邓力老师。

3.及时总结提高。活动结束后,要及时进行总结,就岗位练兵开展以来的好的经验做法、涌现出的先进典型、还存在的不足等进行总结,并将活动总结、活动照片、新闻报道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院工会邓力老师。

特此通知。

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

2019年4月9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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