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分工会:
根据《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“最美职工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厦工〔2019〕11号)要求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请各分工会按照推荐办法和条件要求,推荐1名候选对象,于4月8日(星期一)上午10点前报送推荐对象详细事迹材料(1500字左右),并将电子文档(文档名称格式:姓名+最美职工+单位)通过OA发送柯春梅,学院工会和人事处将组织推荐1位报送市教育工会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学院工会
2019年4月3日
4厦门市教育工会关于转发《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“最美职工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.doc
9厦教工[2018]27号-厦门市教育工会关于调整《厦门教工》编委会、编辑部成员的通知.doc
4厦工〔2019〕11号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“最美职工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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